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以下申报材料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后,交由所属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1.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3.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或其复印件。

 

 

(三)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专家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联系单位: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老师、郑老师

 

 

电   话:028—81471659

 

 

邮   箱:scrstliuxue@163.com

 

 

附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5日


附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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