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报送2022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范条件》的企业。
    (二)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材料等报送我厅(各1份)。
    二、动态管理工作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报送我厅。
    三、其他事项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公告,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我厅将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纳入公告名单。
    联系人:环资处  刘志伟    电话:028-86264871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范条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4日